本报讯(记者 王薇)昨天,市工商局“12315” 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公布了3月份消费者投诉举报分析。分析显示,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市民新的投诉热点。
消费者张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称,她租赁某公司自行车,在该公司“共享单车”app上交纳一定数额押金并向账户充值,网站承诺“押金、余额随时可退”。张女士归还车后要求尽快退还押金及账户余额,却遭到对方无故拖延。经工商部门调解,经营者才为消费者退还押金与余额。
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,3月份,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分析,工商部门接到有关“共享单车”问题主要集中在不退押金、余额方面,除此以外还存在交纳租车押金后app仍然提示“未交押金,需要再次交押金”等情况;商家赠送的优惠券无法使用;故障车多或车辆分布不均导致无法正常骑行;商家公示的客服热线无法接通等问题。
在此,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,第一,由于租用共享单车时需要下载app,建议消费者在手机正规应用商店下载共享单车app软件,避免遭遇山寨app而导致手机被植入木马病毒;第二,要了解共享单车的收费标准。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使用费用及押金有所区别。每一次骑行后请消费者确认行车轨迹或使用时间后进行付款,避免出现多计费的情况;第三,呼吁大众消费者共同遵守用车规则,不要用外加车锁方式将共享单车变为私用品,或破坏车辆,导致车辆人为损坏;第四,使用共享单车后,请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区域,以免导致阻碍交通。